日前,記者調查發現,河北遷安市和遷西縣存在售賣“月票”情況,貨車車主不是直接向路政部門購買,而是向當地特定“車隊”購買。“月票”被稱為“超載保護牌”,2500元一張,貼上後免查,融資正規車隊稱這是社會閑散人員和執法人員勾結的利益體。此前,河南永城貨車車主溫麗買了月票後仍被罰款服毒自殺,7人被追刑責,16名相關負責人被處理。(12月16日《新京報》)
  “超載保護牌”真黑卻又真管用,超載再多執法者也視而不見,可見其背後的利益和能量之大。記者調查發現的利益鏈,和車隊負票貼責人給出的說法,以及貨車司機的親身經歷,很容易猜到賣“月票”的黑車隊不過是執法者的“白手套”罷了,他們利用這個中介空手套白狼,將手中的權力兌換成真金白銀。
  其實,“保護牌”是司機和執法者雙方共同的選擇。對司機來說,大大小小的收費站和檢查點雁過拔毛,如果不超載跑一趟反而會賠錢,違法超載又會遭遇一路罰款,購買“月票”省心而且省錢。對執法者而言,利用“黑好房網車隊”出售“保護牌”,讓自己隱蔽在利益鏈後,還可以定期獲得不菲的灰色收入。“保護牌”給了司機一條生路,也讓執法者揩得盆滿缽滿,貨車超載是雙方私下的“共識”。如此一來,那些不違法不超載的貨車,不但要接受執法者的刁難,更可能被貨運市場趕出門,因為超載是利用權力作弊。
  “保護牌”是一環套一環的利益鏈,治理起來更是難上加難。為了掙錢司機不得不超載,政府不得不增融資加執法者的數量,更多的罰款意味著必須超載更多。司機和執法者的貓鼠游戲還在繼續上演,河南貨車車主溫麗獲救後曾表示,早知道有這麼多執法者被處理,因為自己得罪官方無異於自尋死路。治理貨運亂象從來都是雷聲大雨點小,那些被曝光的執法者被認為是倒霉蛋。
  看上去,執法人員已“綁借錢架”了法律法規,潛規則在光天化日下正常運轉。這是因為,行政執法的審批、管理、服務,都是自上而下授予的權力,上級對下級、官吏對公眾說一不二。執法對象對執法人員無計可施,因為沒有相應的監督渠道,只能求助於上級部門,可上級又要依賴這些人執法,曝光後只好殺替罪羊敷衍,灰色領域此後會更加隱蔽。
  其實,有心人只要問一問身邊的貨車司機,就會明白“保護牌”里的水有多深。執法者考慮的不是公共利益,而是如何靠山吃山、靠路吃路,總有辦法讓司機成為砧板羔羊。一個顯而易見的常識是,執法者販賣超載保護牌,治理時不能再依賴執法者,作為灰色領域的毒樹之果,他們牽涉其中的可能性更大。
  貨車超載治理起來並不難,難的是權力超載缺乏約束,致使基層社會治理的潰敗,司機不得不違法賺錢,超載成為“進貢”的投名狀。若想真正治理公路運輸亂象,只能通過更完善的制度設計,讓公眾能夠監督評價執法者,才有與執法者博弈的底氣。也就是說,執法者也需要被監督,以保證執法不越法律之軌。
  文/趙查理  (原標題:權力“超載”司機不得不買“保護牌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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