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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35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418元,增加63元,增長幅度17.75%
  企業(單位)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583元調整為每人每月651元,增加68元,增長幅度11.66%
  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13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937元,增加597元,增長幅度44.55%
  本報7月15日訊(記者 王曉菲 通訊員 王榮順 侯廣棟)記者今天從市勞動就業辦公室獲悉,自7月起,我市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、企業(單位)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、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進行上調(見左表)。截至6月底,全市援助就業困難人員14958人。
  今年,我市將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女性年滿40周歲、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(“4050”人員)的失業人員認定範圍調整為:本市非農戶籍家庭中,以一個家庭為單元,在法定勞動年齡內,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家庭成員均處於失業狀態,且辦理了失業登記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員中的“4050”失業人員。一個家庭中有一人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,其他家庭成員處於失業狀態,且辦理了失業登記的,認定為城鎮零就業家庭。
  為鼓勵企業提供更多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,自7月1日起,我市在給予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基礎上,增加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,企業新吸納1名就業困難人員每人每月補貼200元,補貼期限一般為3年。
  (原標題:三類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提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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